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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运行机制仍存诸多问题

卫计委官网 中国医疗保险 2021-03-03

  日前,“中国卫生发展论坛——健全中国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研讨会”在京召开。

  

  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的金维刚所长,认为医保已经成为医疗服务主要的购买方,目前医保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对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压力,对重大疾病的保障不足,城乡医保还处于分割的管理状态,医改难以实现突破性进展导致医保付费方式的困境等,未来应统筹医保资金管理、提高风险分担能力、提高大病保障能力、探讨混合的医保支付方式,进而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筹资机制与医保待遇之间有扭曲

  

  最近几年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一直大于医保基金收入增长,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必然会威胁整个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从居民医保来看,目前筹资比例不合理,财政补助占筹资总额的3/4左右,主要靠政府财政补助来支撑居民医保基金。大多数地区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0%甚至超过70%,与职工的报销比例也就相差10个百分点,而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在筹资方面相差几倍,这就导致筹资机制与医保待遇之间出现了一些扭曲的现象。

  

  付费方式改革遇到问题

  

  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导致医保部门不得不采取很多严格措施来控制医保费用增长。现在各地付费方式改革以总额控制为主要目标,由于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分别作为医保支付方和医疗服务方,两者之间的目标并不一致,双方在风险承担方面是反向的,利益取向不一致也容易导致相互之间的博弈。

  

  另外,付费与价格形成机制脱节。目前,许多国家在医疗费用支付方面采用DRGs,其首要目标并非是控费,而是规范医院的诊疗行为。国内有少数地方引入国际上流行的DRGs来改进付费方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可以有效控费,但作用有限。实际上,尽管通过引入DRGs来改进付费方式是一剂良药,但这并非是灵丹妙药。

  

  重特大疾病保障不足

  

  在大病保险方面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基本医保只是保基本,保不了大病。实际上,由于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迫使医保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控费,设置封顶线,防止基金穿底,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功能不足。许多地方曾经探索采取一些措施,如通过提高封顶线、建立补充医保或其他方式,并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相结合,对重特大疾病提供组合式的保障。但是总体上来看,这方面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健全的、完善的机制,现有的保障能力还存在不足。

  

  总体上来看,医保是新医改的组成部分,医保的很多问题仅靠医保制度改革本身解决不了,必须通过整体推进“三医”联动来完成。医保部门与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之间要构建相互合作的伙伴关系而不是利益之间的博弈关系。建立相关各方之间的谈判机制,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关键。同时,特别要防止形成福利化的倾向,因为医保的保障能力是有限度的,不宜过度提高。在城乡医保方面还是要进一步推进制度整合、政策统一,逐步实现管理体制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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